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電梯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試點工作的通知
天津、河北、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廣西、四川、貴州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委),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有關要求,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受委托開展電梯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以下簡稱電梯追溯平臺)的開發與測試。為夯實電梯追溯平臺全面推廣應用的基礎,現決定開展電梯追溯平臺試點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地區及單位
試點地區為天津市、河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貴州省和南京市。試點單位為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通力電梯有限公司、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康力電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廣日電梯工業有限公司、東南電梯股份有限公司、東芝電梯(中國)有限公司等生產單位。
二、試點內容
電梯追溯平臺是以電梯制造、經營(進口電梯)環節導入的電梯數據為基礎,通過安裝環節的數據核對、數據修正和基礎數據鎖定,為各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和檢驗檢測機構以及相關生產和使用單位提供數據服務,實現安裝告知、使用登記等智能化。同時,通過各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平臺,反饋使用環節部件更換等數據信息,直至報廢環節狀態信息等,形成電梯全壽命周期內的完整數據鏈,實現電梯整機和部件的唯一識別和動態查詢,助力精準監管、科學監管。
三、試點要求
(一)生產單位
參與試點的生產單位要認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做好與部件供應商、委托施工單位的溝通協調,確保試點工作按時、高效、有序開展。各參與試點的生產單位和相關電梯部件制造單位要按照《電梯產品追溯編碼與標識規則(試行)》(見附件),做好電梯整機和相關部件的賦碼工作,實現電梯追溯數據信息的唯一、穩定和可追溯。電梯整機編碼可作為《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TSG08-2017)規定的特種設備代碼,實現二碼合一。
參與試點的生產單位要做好企業軟件系統與電梯追溯平臺的數據聯通,暫時不能實現自動上傳數據的,可利用平臺界面錄入或平臺Excel模板文件導入。對已經參與前期電梯追溯平臺測試的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通力電梯有限公司、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康力電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廣日電梯工業有限公司、東南電梯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最遲于2019年9月1日起,要實現涉及試點地區的新出廠電梯數據自動上傳;其他試點單位也要在2019年年底前實現以上功能。
(二)監管部門
各試點地區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電梯追溯平臺試點工作,積極做好內部統籌與協調,及時對電梯安裝告知、使用登記等軟件系統進行調整,實現與電梯追溯平臺的數據對接。對已經參與前期電梯追溯平臺測試的黑龍江省、上海市、福建省、貴州省市場監管部門,最遲于2019年10月1日起,要實現利用電梯追溯平臺中的數據辦理網上安裝告知等業務,替代傳統的現場告知;其他試點地區也要在2019年年底前實現以上功能。
總局特種設備局將組織制定電梯產品追溯信息基礎格式、數據交換與傳輸接口規范等相關規則,保障電梯相關企業、監管部門之間數據信息的互聯互通和電梯追溯平臺的可靠運行,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與經驗交流,指導推進電梯追溯平臺試點工作。
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總局特種設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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