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梯安裝改造大修工程施工方案編制規范》
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
SZDB/Z 20—2009
電梯安裝改造大修工程施工方案編制規范
2009-05-19發布 2009-09-01實施
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發布
目 錄
前 言·····································································Ⅱ
1 范圍···································································1
2 術語和定義·····························································1
3 編制要求 ····························································· 2
4 內容要素······························································ 2
4.1 編制依據····························································· 2
4.2 工程概況····························································· 3
4.3 施工規劃 ·····························································3
4.4 施工準備 ·····························································3
4.5 施工方法 ·····························································5
4.6 質量檢驗 ·····························································5
4.7 安全管理 ·····························································6
前 言
施工方案是保證施工質量、保障施工安全、確保施工進度、控制施工成本、指導施工工藝具體實施的技術性文件。鑒于目前電梯施工方案內容形式各異,編制質量參差不齊,為規范施工方案的編制形式和內容,特制定本指導性技術文件。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由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并歸口。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深圳市特種設備行業協會。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主要起草人:程學源、劉玉歆、梁廣熾、劉佳、汪青根、劉錫奎、林鑠眾、莊小雄、王定成。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為首次發布。
電梯安裝改造大修工程施工方案編制規范
1 范圍
1.1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了電梯安裝改造大修工程施工方案編制要求和內容要素。
1.2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于曳引式電梯(含雜物電梯)、液壓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安裝、改造、大修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
1.3 編制單位可在本規范基礎上結合工程實際增加相應內容。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電梯安裝工程
在建筑物或構架內將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的電梯產品裝配成整機至交付使用的施工過程。包括吊裝、安裝、調試、檢驗、移交等過程。
2.2
指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關于電梯施工類別劃分的規定,對已在政府部門注冊的電梯進行更新、調整部件或者改變主要參數的施工過程。
2.3
施工方案
指以電梯安裝、改造、大修工程為對象進行施工方法分析,并對施工過程中所需人員、材料、設備、工藝進行詳細部署,從而保證質量并實現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文件。
2.4
電梯施工單位
在工地或者使用現場進行電梯安裝、改造、大修工程施工的單位。
2.5
技術交底
主要針對某個工程的概況、施工內容、施工工藝、質量控制點、安全控制點、驗收要求等方面對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施工人員進行的書面性交底材料。
2.6
成品保護
指成品在施工前、施工時、施工后所進行的必要防護,如防止火、水、污染、墜落、撞擊、倒塌等,避免成品遭到破壞。成品不僅指竣工后的整臺電梯,也指施工過程中每道工序所安裝的電梯部件。
3 編制要求
3.1 編制原則
3.1.1 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技術經濟政策的要求。
3.1.2 內容應涵蓋施工全過程,并應體現科學性、先進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1.3 方案應體現安全可靠、保證質量、易于操作、便于施工、確保進度、降低成本。
3.1.4 積極應用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工藝。
3.2 文件格式要求
3.2.1 施工方案應裝訂成冊,封面上需標明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施工單位、編制單位、編寫人、審核人、批準人和編制、審核、批準的日期。配套工藝文件、標準規范等應分冊裝訂。
3.2.2 施工方案需詳細編制一個總目錄,列出施工方案及配套文件的名稱。
3.3 編制程序
3.3.1施工方案應由具有2年以上電梯施工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編制, 編制人員應具有助理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3.3.2 施工方案應由具有3年以上電梯施工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審核人員應具有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3.3.3 施工方案須經電梯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
3.3.4 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方案需要進行修改,須重新經過審核與批準。
4 內容要素
4.1 編制依據
4.1.1 施工方案應列明施工所依據的有關文件。包括:
a)含有技術條件要求的招標文件或銷售、安裝、改造、大修合同;
b)與電梯相關的建筑施工圖紙及其編號、批準日期。施工圖紙包括建筑物電梯布置圖、電梯井道圖、標明電梯層站標高的圖紙等。
4.1.2 施工方案應列明施工所涉及的標準、安全技術規范的名稱及其編號。
4.1.3 施工方案應列明施工所涉及的工藝文件的名稱、編號、制定單位和實施日期。工藝文件一般包括:
a) 安裝工藝手冊;
b) 調試手冊;
c) 維修保養手冊;
d) 機房布置圖、井道布置圖;
e) 部件安裝圖;
f) 電氣圖;
g) 液壓系統原理圖(如有);
h) 設備儀器作業指導書;
i) 安全手冊;
j) 檢驗手冊;
k) 其它。
4.1.4 施工方案應列明施工單位的資質等級、相關業績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工程案例。
4.2 工程概況
施工方案應對下列情況進行說明:
a)工程基本情況。包括工程名稱、工程地點、電梯購買單位或使用單位、施工合同編號、電梯數量、內部編號及改造大修的電梯注冊編號、計劃開工日期和完工日期;
b)電梯基本參數。包括類型、型號、速度、層站數、額定載重量、提升高度、傾角、梯級寬度、主機和控制柜布置方式及改造前后的參數變化等;
c)井道和機房型式與尺寸;
d)工程特殊情況。
4.3 施工規劃
4.3.1 組織架構
施工方案應明確工程管理架構,列明項目安全管理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名單。可采用框圖形式表示。
4.3.2 工程目標
施工方案應明確下列目標,并應量化:
a) 質量目標;
b) 工期目標。包括總體目標和分段目標,目標應具體分解到每臺電梯;
c) 文明施工目標。包括獎懲指標;
d) 安全目標。包括人員傷亡事故、火災事故、衛生事故、機電設備事故等指標;
4.3.3 施工協調管理
施工方案中應列明與相關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土建施工單位、使用管理單位的聯系方式和溝通方法。
4.4 施工準備
4.4.1 工作流程
施工方案應明確施工準備的工作流程。可采用流程圖表示。
4.4.2 工作內容
4.4.2.1 施工方案應列明安裝工程、改造和大修工程前期準備的工作內容。
4.4.2.1 安裝工程:
a) 機房和井道建筑工程勘查驗收;
b) 現場施工人員安置;
c) 腳手架按相關規范搭設和驗收;
d) 施工用電架設;
e) 電梯設備到達工地及保管情況;
f) 土建總體進度及施工管理情況;
g) 現場總包單位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h) 確認具備向政府部門辦理電梯施工告知的必要材料。
4.4.2.2 改造和大修工程:
a) 確認具備向政府部門辦理電梯施工告知的必要材料;
b) 使用單位對現場施工時間的特殊要求;
c) 施工對周圍環境、設施影響的評估及采取的措施。
4.4.3 技術準備
4.4.3.1 施工方案應包括下列技術準備:
a) 了解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了解相關單位需履行的法律義務,包括購買合格的產品、具有合法的施工資質及施工告知手續的辦理等;
b) 熟悉圖紙,按電梯的型式、規格準備相應標準、工藝文件、自檢規程等;
c) 辦理施工人員用工手續,備齊相應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d) 備齊施工所需計量、測量器具;
e) 制定質量保證措施。包括材料進場管理措施、工程質量管理控制措施、施工操作管理措施、施工技術資料管理措施等;
f) 制定安全保證措施。包括組織管理措施、臨時用電管理措施、井道門洞防墜落安全措施、現場消防管理措施、施工機具管理措施等;
g) 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包括環境保護措施、生活衛生管理措施、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措施等。
4.4.3.2 施工方案應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人員進場前對包括吊裝人員在內的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并記錄存檔。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包括:
a) 工程概況;
b) 工程目標;
c) 施工技術、材料、機具、人員及作業條件準備;
d) 執行工藝;
e) 檢驗標準;
f) 成品保護;
g) 安全措施;
h) 文明施工措施;
i) 本工程具有的特殊工藝或其它施工要求。
4.4.3.3 如果采用井道無腳手架施工代替傳統的井道搭設腳手架施工的工藝,施工方案還應有對參與井道內施工的所有人員進行無腳手架施工工藝技術交底的要求。
4.4.4 施工進度計劃
4.4.4.1 施工方案應明確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4.4.4.2 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應考慮到,應反映從施工準備開始,直到工程移交給用戶為止的全部施工過程的施工順序、施工持續時間、工序相互銜接和穿插的情況,包括工程中每一臺電梯的施工時間、進度、完工日期及各電梯工程小組之間的銜接、穿插、平行搭接等關系。
4.4.4.3 施工進度計劃應明確施工所需輔助材料名稱、數量及其進場時間。
4.4.4.4 應明確施工主要機具名稱、數量及使用時間。可用計劃表表示。
4.4.4.5 施工進度計劃應明確工程各工種配置情況、數量及其進場時間。可用表格表示。
4.4.4.6 施工進度計劃應能反映出電梯工程與土建工程進程的配合關系。
4.4.4.7 施工進度計劃應明確保證施工進度計劃實施的技術、勞動力、材料、機具及管理等各項措施。
4.5 施工方法
4.5.1 施工方案應明確電梯安裝、改造或大修工程的施工工序,可用流程圖表示。
4.5.2 工程項目如果存在不同制造廠家生產的不同品牌電梯,或同一制造廠家生產的不同類型的電梯,施工方案應對不同電梯采用的不同施工方法有詳細的敘述。
4.5.3 施工方法應涵蓋下述內容:
4.5.3.1 安裝施工:
a) 設備吊裝;
b) 設備安裝;
c) 調試;
d) 檢驗。
4.5.3.2 改造或大修施工方法需涵蓋電梯從停止使用到驗收檢驗合格的全過程。
4.5.4 施工方法的表述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a) 安裝、大修應按電梯制造廠家現行的安裝、維修工藝文件執行;
b) 改造應按施工單位現行的改造工藝文件執行;
c) 按照施工工序,對施工過程中所有設備的安裝、改造或大修方法進行表述;
d) 工藝文件應說明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批準人及實施日期。
4.5.5 對于不能按照電梯制造廠家安裝工藝執行的特殊工序,應制定專項施工措施。如大型主機的吊裝措施等。
4.5.6 施工方案應該明確電梯安裝、改造或大修各個階段所需具備的作業條件。
4.6 質量檢驗
4.6.1 施工方案應明確質量檢驗應該涵蓋施工過程中的各個環節。
4.6.1.1 電梯安裝工程:
a) 井道土建工程驗收;
b) 腳手架驗收;
c) 安裝過程檢驗;
d) 關鍵工序檢驗;
e) 完工自檢;
f) 調試;
g) 交接驗收;
h) 政府監督檢驗。
4.6.1.2 改造或大修工程:
a) 腳手架驗收;(需要搭設井道腳手架的);
b) 更換或者增加部件的安全性能、功能的檢驗;
c) 調試前自檢;
d) 調試;
e) 交接驗收;
f) 政府監督檢驗。
4.6.2 施工方案應明確工程執行的檢驗要求、架構以及組織形式。
4.6.3 施工方案應明確工程中各項檢驗執行的檢驗標準、方法以及實施檢驗的單位、部門。
4.6.4 工程項目如果存在不同制造廠家生產的不同品牌電梯,或同一制造廠家生產的不同類型的電梯,施工方案均需對不同電梯采用的不同檢驗方法有詳細的敘述。
4.7 安全管理
4.7.1 施工方案應明確工程的安全管理組織架構、管理職責及該工程的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和安全檢查人。
4.7.2 施工方案應明確采用的各種安全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4.7.3 施工方案應明確施工人員應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4.7.4 施工方案應明確從事施工活動時應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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